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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津区交巡警公示一批黄标车车辆信息!

2017-11-17 江津区交巡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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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标车

“黄标车”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,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,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,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,因此称为黄标车。


黄标车淘汰

目前,江津区正在开展“黄标车”淘汰工作,旨在鼓励拥有“黄标车”的市民提前淘汰,以减少排气污染,改善我区大气环境。江津区交巡警现将全区黄标车车辆信息进行展示,请涉及到的单位或者个人,尽快完成黄标车淘汰工作,进一步改善城乡空气质量。



淘汰流程


1


车主主动将车辆移送报废回收公司。(一公司:先锋杨家店,联系电话:13896099020;二公司:鼎山公园大门右侧,联系电话:13883426812)。


2


报废回收公司解体车辆后,回收公司到车管所办理黄标车淘汰手续。


3


黄标车车主到报废回收公司领机动车注册证明(公安机关核发)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(区商委核发)。


4


黄标车车主到区环保局污染防治科(联系电话:15923938863)处提交:①、机动车注册证明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;②、车主身份证明;③、车辆行驶证、登记证书复印件;④、车主银行账号。


5


区财政局发放黄标车补贴。


补贴标准


“黄标车”提前淘汰,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:


报废重型载货车,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。

报废中型载货车,每辆补贴人民币13000元。

报废轻型载货车,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。

报废微型载货车,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。

报废大型载客车,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。

报废中型载客车,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。

报废小型载客车(不含轿车),每辆补贴人民币7000元。

报废微型载客车(不含轿车),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。

报废1.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,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。

报废1升(不含)—1.35升(不含)排量轿车,每辆补贴人民币10000元。

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、专项作业车,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。


注意

补贴期限: 2016年1月1日-2017年12月31日。 


交巡提醒


江津区人民政府从2016年10月1日开始,对黄标车采取了限制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。黄标车限行区域为几江半岛城区和滨江新城城区,全天禁止黄标车在限行区域行驶。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,江津区交巡警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和《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》有关规定依法查处。


@江津区交巡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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